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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本府105 年7 月19 日府環水字第1050024046B 號公告。

刊登日期:2019/7/31
發文日期:2019/6/14
發文文號:府環水字第1080025749 號
主旨:廢止本府105 年7 月19 日府環水字第1050024046B 號公告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 本縣竹南鎮公義段304 地號土地經本府以旨揭公告,公告為地下水受污染
使用限制地區在案。
二、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 年度提供「含氯碳氫污染物環境鑑識技術建置與
應用計畫」調查結果,確認上開地號土地,地下水污染物來源為鄰近之竹
南鎮公義段251 地號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,並經本府106 年11
月5 日府環水字第1060044636B 號修正公告,將上開地號土地納入該場址
之地下水污染管制區,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定,廢止旨揭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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