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日期: | 2019/7/31 |
發文日期: | 2019/6/14 |
發文文號: | 府環水字第1080025749 號 |
主旨: | 廢止本府105 年7 月19 日府環水字第1050024046B 號公告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定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 本縣竹南鎮公義段304 地號土地經本府以旨揭公告,公告為地下水受污染 使用限制地區在案。 二、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 年度提供「含氯碳氫污染物環境鑑識技術建置與 應用計畫」調查結果,確認上開地號土地,地下水污染物來源為鄰近之竹 南鎮公義段251 地號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,並經本府106 年11 月5 日府環水字第1060044636B 號修正公告,將上開地號土地納入該場址 之地下水污染管制區,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定,廢止旨揭公告。 |